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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晓,李心蕊.欺骗型奸淫中被害人同意效力的认定[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24,51-52(社科四):430-438.
 WANG Xiao,LI Xinrui.The effect confirmation of the consent of the victim in the sexual intercourse by deception[J].Journal of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2024,51-52(社科四):43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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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型奸淫中被害人同意效力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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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学报[ISSN:1673-3851/CN:33-1338/TS]

卷:
第51-52卷
期数:
2024年社科第四期
页码:
430-438
栏目:
出版日期:
2024-09-22

文章信息/Info

Title:
The effect confirmation of the consent of the victim in the sexual intercourse by deception
文章编号:
1673-3851 (2024) 08-0430-09
作者:
王晓李心蕊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杭州 310018
Author(s):
WANG Xiao LI Xinrui
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 China
关键词:
欺骗型奸淫被害人同意法益关系错误说认识错误知道规则
分类号:
D924-3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欺骗型奸淫中被害人同意效力的认定不仅在刑事裁判实践中存在疑难,而且在理论上直接关系到强奸罪中“违背被害人意志”成立与否。基于刑法家长主义的全面无效说极度扩大了处罚范围,而以保护法益为出发点的法益关系错误说在疑难案件中难以自圆其说。为修正传统理论的缺陷,需要以认识错误产生原因及知道规则为第一层次判断标准,再以认识错误是否与法益相关作为第二层次判断标准,最后以同意的任意性作为第三层次判断标准,从而确立一般性的判断方法。欺骗型奸淫能够进一步类型化为身份欺骗型、性行为性质欺骗型、期待利益欺骗型及隐瞒性病欺骗型,并在修正的法益关系错误说指导下分别获得合理的判断与论证。以层次化的被害人同意判断标准为指引,能够合理应对欺骗型奸淫行为的司法认定问题,并推进刑法实现保障人权与保护法益的双重目标。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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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车浩.德国关于被害人同意之错误理论的新进展[J].环球法律评论,2008(6):90-95.

备注/Memo

备注/Memo:
收稿日期:2023-07-21
网络出版日期:2024-01-05
基金项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YJGM202213)
作者简介:王晓(1967—),男,杭州人,教授,主要从事刑法学、法学理论方面的研究
更新日期/Last Update: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