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刘后滨.改革开放40年来的隋唐五代史研究[J].中国史研究动态,2018,27(1):39-53.
[2] 耿元骊.20172018年的隋唐五代史研究述评[J].中国史研究动态,2019,32(4):5-17.
[3] 傅衣凌.晚唐五代义儿考[J].厦门大学学报,1981(增刊):7-14.
[4] 程维荣.中国继承制度史[M].北京:东方出版中心,2006:101-123.
[5] 孙运鹏.唐代家庭收养制度研究[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2007.
[6] 拓天梅.唐五代养子问题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15.
[7] 赵沛.传统宗法文化与宦官养子袭爵之风[J].廊坊师专学报,1994,51(1):16-20.
[8] 胡如雷.略谈唐代宦官滥收假子的现象[J].河北师院学报,1996,45(2):31-32.
[9] 杜玉文,马维斌.论五代十国收养假子风气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根源[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69(3):111-116.
[10] 张文斌.唐代宦官养子制度探略[J].云梦学刊,2002,19(4):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