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费版面费收取的试行办法
发布人:liqizheng 发布时间:2015/5/14 9:51:00  浏览次数:84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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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杂志社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审稿费版面费收取的试行办法

杂志社[2015(002)]

为了更好地方便作者投稿,加快稿件的发表周期,减少学校财务的压力,对原有的《浙江理工大学学报》审稿费、版面费收取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取消在审稿前需要预收取审稿费100元的方法。作者网上投稿后,直接进入初审和专家审稿环节;

2 对于审稿没有通过的退稿的稿件,将免收作者审稿费;

3 对于按规定录用的稿件,在出版前收取版面费,校内外稿件一律按100元/版收取,不再另收审稿费;加急的稿件,收取版面费200元/版;

4 对于通过专家审稿及编辑部决定录用的稿件,作者不愿意修改或因为个人原因要求撤稿的,应交审稿费100~150元。未经编辑部同意而撤稿的作者将在杂志社备案,影响作者后续在杂志社旗下三本期刊的投稿。

5 为了加快审稿周期,提高稿件质量,编辑根据稿件的初审质量,将从现有的2位专家审稿调整为2~3位专家审稿,只要有2位专家回复审稿意见,且对是否退稿的意见相差不大,文章即可进入编辑状态。如文章有被录用的可能,再将第3位专家的审稿意见在二修时转达给作者。如果2位审稿专家对是否退稿的意见相差较大,则等待第3位审稿意见。

6 在稿件录用时,对于前2年在杂志社旗下三本杂志发表过论文的第或通信作者,如果发表文章他引(作者他引,期刊他引)次数超过3次,经作者申请,可以免收其新录用1篇文章的版面费。

7 ) 以上办法针对2015年5月15日之后所投稿件。

浙江理工大学杂志社

2015年5月10日